1、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1)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2)程序文件
(3)作业文件和质量记录
(4)质量计划
(5)
2、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 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技术人员: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其中机械、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 2 人。
(3)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2 人。
(4)作业人员:修理人员不少于 6 人,焊工不少于 2 人,叉车作业人员资格证:2人
(5)技术负责人: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3、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1)工作场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修理车间面积不小于 300㎡,有档案室、仪器设备室和仓库
(2)修理设备:
修理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
焊接设备
切割设备
千斤顶
充电机
轮胎专用拆装工具
空气压缩机
吊装设备
燃油系统清洗设备
润滑系统清洗设备
喷油器清洗设备
(3)检测仪器
噪声检测仪器
制动性能测试装置
转向操纵力测试装置
万用表
踏板力计
手刹力计
气缸压力表
绝缘电阻测试仪
电喷车故障诊断仪
液压系统压力测试装置
磁粉检测仪
与车辆修理相适应的量具,如外卡、游标卡尺、直尺等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