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规范查询
首页 / 更新动态详情
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件名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管理部门:能源局
涉企行政许可事项: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
对应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
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编码:
E1001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及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并符合以下条件:
‌1、净资产‌:具有与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净资产,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2、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申请三级许可证的,应拥有3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申请二级许可证的,应拥有5年以上相应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申请一级许可证的,应拥有5年以上相应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其他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等。
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