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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件名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管理部门:广电总局
涉企行政许可事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对应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编码:
I1006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应当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
2、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通常需要5名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名)、资金和营业场所
4、有安装、调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
5、有明确的服务区,有可行的服务方案及必要的服务资源
6、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未因违反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规定而被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