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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管理部门:
农业农村部
涉企行政许可事项: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白鱀豚等)
对应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
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编码:
N2006
申请条件:
1、合法物种来源:需提供合法合规的物种来源证明,如购销合同、商家经营利用许可证等
2、场地与设施:需有固定养殖场地,配备孵化池、药品房、库房等专业设施,且场地需符合非商品房(如农民房、生态产业园)要求
3、技术能力:需配备与繁育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部分地方要求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如兽医或水生灾害防治员)
4、卫生与环保:需具备卫生条件、尾水处理等环保措施,特殊物种(如鳄鱼)可能需专家评审
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