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资格:申请主体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
单位: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个人:需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服务性质:拟从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为非经营性活动。即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用户收费,不以盈利为目的。例如:企业官网、个人博客、非营利性组织网站、资讯展示类网站等。
3、域名与服务器: 拥有已注册的域名,且域名所有者信息需与备案主体一致。
网站服务器必须位于中国大陆境内。
如果服务器在境外(如香港、美国等),则无法进行ICP备案,网站也无法在中国大陆正常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