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2、有经营所需的垃圾清扫车、运输车辆,且满足车辆使用标准要求;
机械清扫车辆(如洒水车、清扫保洁车)需具备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并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垃圾收集: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应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垃圾运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备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3、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和人员
4、有经营所需办公场地
5、与政府、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已签订合作协议
6、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