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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件名称:娱乐经营许可证(歌舞娱乐)
管理部门:文旅委
涉企行政许可事项: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对应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
歌舞娱乐活动
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编码:
R5001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2、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结时间: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