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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件名称: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批准文件
管理部门:商务部
涉企行政许可事项:
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审批
对应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
供港澳活畜禽经营
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编码:
F1034
申请条件: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已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申请人已依法订立货物出口合同。
3、申请人已获得出口配额。
4、申请人已符合《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1999〕外经贸管发第66号)规定的条件。
5、申请人已符合《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1995〕外经贸管发第241号)规定的条件。
6、申请人已符合《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12号)规定的条件。
7、申请人已符合《 供港活家禽出口管理暂行规定》(〔1998〕外经贸管发第166号)的条件。
办结时间:
45个工作日